儒家义利观主要观点有哪些?
1。 儒学曾是中华民族古代文化秩序、社会秩序、政治秩序构成的理论基础,也是中国民族国民个体恪守的修身养性、入世立身之道。20世纪的孔子、儒学研究融传统观念与现代意识于一体,使孔子、儒学的研究在方法及内容新质的建构上拥有了新的意义,基本形成了儒学合理内核与现代社会文明精神整合的积极认知。今天,现代社会科技发展日新月异,新的时代需要新的文化视野和新的秩序建设,特别是现代化的快速发展,引发了人类对生存环境的深层思考。这一情势中的孔子、儒学所拥有的科学内涵,必然成为新世纪专家、学者热切关注的重点。虽然时代不同了,但孔子、儒学特别是孔子、儒学本原关于人与社会、自然、自身关系的询问,以及这一思想体系所致力于营造的人与人统一、人与物统一、人人慎独的和谐氛围,对以“利”为追求终极的商品经济运作所形成的人与人、人与物关系的隔阂、冷漠,无疑是有益的补充。即使是法制社会发达的今天,伦理道德的个体坚守依然是涉及我们人类生存秩序的永恒主题,是我们不可或缺的需要。在人类生存发展的进程中,他律与自律永远是一对矛盾,然而只有文明他律与文明自律的有机统一,才会构成生存环境的秩序和安定。孔子、儒学伦理道德理念的价值、意义,代表了东方古代先贤对生命存在的深刻思考,它是拥有数千年文明史的生民对生存认识的智慧结晶,是世界伦理道德宝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全球秩序面临着新的建设,文化亦在重构之中,人类需要怎样的生存氛围,是全球有识之士共同关注的问题。所以,此时的孔子、儒学突破了西方中心论的束缚,以昂扬的姿态迈向世界多元文化对话的舞台上,并以一种“普世伦理”的资源参与全球伦理道德和全球新秩序的建设中,这决不是简单的复古或猎奇,而是孔子、儒学本体具有的真理的客观性仍表现出旺盛的现实活力,是人类理性认知的必然结果。正是基于此种世界文化背景,诞生于21世纪初的《20世纪儒学研究大系》,整理学问,研究问题,传播学理,弘扬国学,为孔子、儒学研究的新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石,就更加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和深远的未来意义。==================================================第2点先秦时期是我国伦理思想发展的黄金时期.先秦儒家的义利观是当时及后世有影响的伦理思想之一.其代表人物孔子、孟子、荀子在百家争鸣中充分阐释了他们重义轻利,义以为上,以义克利等义利思想.其义利思想对我们现代义利观的建构具有很大的启示意义.对此,我们应当批判地继承,将其整合到新型义利观的构建中去. 评价儒家的义利观
孔孟重义而不轻利。缘由有两个。一个是针对豪强兼并土地,民众无立锥之地的社会现实,要统治者依照伦理政治规范,如同父母对待子女一般地实行养民政策。另一个是从人类终极思辨的高度,认识到人的求善至仁的社会属性更本质于趋利避害的自然属性,继而告诫民众,唯有遵循伦理政治规范,才可以获得财富,才不至于在获取财富的过程中招致灭亡。总之,儒家代表人物充分重视物质财富对于社会的基础性价值,在获取财富满足人类本能需求的方法上,则主张要依照人类社会伦理、政治规范。===================================================
如何理解儒家思想中孟子提出的义?
义是一个内容丰富的道德范畴,在中国伦理思想史上有着重要地位,管子倡导“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儒家倡导“仁义礼智信”,环绕“义”的概念作了交集。
义是儒家思想的重要范畴。朱熹指出:“义者,心之制,事之宜也。”儒家之义强调主体性和实践性,使义既内敛为行为主体的品格;
在人们的心灵深处播种下道德文明的基因,又外化为主体行为的品格,把义由抽象的价值准则贯穿到日常生活和个人行为之中,拓展了伦理道德实践的空间。在儒家看来,义是处理人际关系的重要依据,也是个人道德修身的价值取向,更是具有现实操作性的伦理道德范畴。
义是君子的人格:
在孔子看来,义是君子的本质规定。
这说明一个真正的君子,是优秀道德品质的集合体,其中义是根本,表现在外面的行为是礼,有高度的文化修养;然后是态度,非常谦逊,不自满,不骄傲;最后是诚信,对人对事,处之有信,言而有信,自信而信他人。
在孔子看来,义是区分君子与小人的标准。如果说君子是孔子崇尚的人格,那么,小人则是孔子反对的人格,“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论语》经常比较君子与小人的差别,最大的差别与义有关,这就是“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孟子让形上本体之天为道德主体行“义”提供价值根据,体现主体道德实践的自律自觉,然这亦使孔子修己安人的双向价值旨归逐渐趋于单一性的内圣走向。价值目标的单一性使孟子将“义”于其现实基础的利中进一步抽离,“惟义所在”,使“义”越来越纯粹化,甚至“义”本身就成了空洞而毫无内容的目的所在。然而这些理论自身的弱点很容易在特殊的社会文化环境中被异化以及被特殊的文本诠释者所利用,这就使孟子义利观很难摆脱其文本原意而被明显歪曲的命运。如此一来,被人为改变后的孟子义利观会对当世及后世社会文化思想造成无法回避的消极影响。
教人如何为人一直是先秦儒家的道义旨归。对每一个人而言,义的超越性与利的现实性相辅相成,并立而存在。孟子义为利本的价值判断与先义后利的价值选择也一直被现代学者们从经济上效益与公平、政治中权力与责任以及道德层面事实与价值等维度多次论证。然而,言其得却不免略其失,孟子义利观的学术论点与价值判断在被学者们多角度论述之余,义利观念自身固有的价值倾向及其理论滥觞与历史影响更不容忽视。对孟子义利观的内圣走向进行思考,可以为厘清先秦儒家的价值范导提供佐证,亦为今人树立合理义利观给予借鉴。在《孟子》文本中,“义”共见108次,其中表示“道义”“正义”的意思有98次,如“亦有仁义“等,表示“道理”之义有10次,如“天下之通义”等。“利”字共见39次,其中26次表示“利益”,如“何必曰利”等,6次表示“使有利”,如“以利吾国”等,2次表示“以
重义轻利的价值观,表现在生活中,就是重视道德境界的提高,反对对物质生活享受的追求。儒家强调君子应该“心不役于形,神不逐于物”,应该追求高尚的精神境界,追求道德的完善和心灵的净化,鄙视、贬低那些只顾蝇头小利的人。孔子说过:“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君子谋道不谋食,小人谋食不谋道”、“君子忧道不忧贫”、“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他一生可可怜怜、栖栖遑遑、生活贫困、但仍保持着旺盛的精神状态,为弟子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