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师报考条件相关问题
(一)学历和业务工作年限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1970年以前(含1970年)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相近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2、1970年以前(含1970年)城市规划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相近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25年。 3、1970年以前(含1970年)城市规划专业中专毕业,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25年;相近专业中专毕业,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30年。 (二)技术资历和工作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并完成人口规模在50万以上的大城市总体规划一项,或中、小城市总体规划2项。 2、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并完成大城市分区规划3项。 3、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并完成详细规划5项。 4、连续担任甲级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副总规划师及以上技术管理职务5年以上。 5、连续担任负责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部门主要负责人满5年,且所担任职务对城市规划实施管理负有直接责任。
最快方式是考个本科学位 之后5年就可以考
关于城市规划师报考条件
人事部、建设部人发[1999]39号、人发[2000]20号以及人事部、建设部办公厅人办发[2001]38号文件规定的报名条件如下: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全部科目考试:
(一)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二)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三)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四)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即本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五)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六)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七)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八)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