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以下禁放区外,非禁放区可以。
合肥市区禁放区域:
合肥市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早友发区、新陆做槐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巢湖市禁止燃放和胡察爆竹的区域:
凤凰山街道、卧牛山街道、亚父街道、天河街道、半汤街道等五个街道全域为禁止燃放范围。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不得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网点,不得爆竹。
庐江县禁放区域:
按庐城城区规划,东至外环东路(含路面以东城东医院、名人馆及康复中心),南至外环南路,西至城西大道--苏河路--金汤路--秉璋路(原长冲路)--外环西路,北至外环北路(新军二路),以上区域均包含路面在内。
肥东县禁放区域:
县域范围内的各乡镇园区,包括国家机关,交通枢纽及城市主干道、轨道交通设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学校、风景区、公园、游园、绿地、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肥西县:
全县域全面实施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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