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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城市夜景灯饰建设管理办法(2017修改)

来源:www.cc3x.com   时间:2023-08-04 04:54   点击:276  编辑:admin   手机版

吉林市城市夜景灯饰建设管理办法(2017修改)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夜景灯饰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城市现代化发展,营造优美的城市夜景灯饰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夜景灯饰是指独立设置和依附于建(构)筑物、山体、绿化带等用于装饰、宣传、广告等的户外光源设施、设备。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规划区内夜景灯饰的规划、建设及设施的维护、管理。第四条 市市容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城市夜景灯饰的主管部门。其下设的市城市亮化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亮化办)负责夜景灯饰管理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制定夜景灯饰专项规划,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夜景灯饰工程设计的招标与审核;

(三)组织夜景灯饰工程建设并进行监督、指导、管理;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市政公用、规划、国土、环保、交通、建设、工商、公安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配合做好夜景灯饰的建设管理工作。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参与夜景灯饰技术、艺术及文化的研究,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光源,提倡绿色照明,营造先进的夜景灯饰文化。第六条 下列范围可以设置夜景灯饰:

(一)位于主、次干道两侧、城市广场周边的建(构)筑物立面(住宅楼除外)和顶部;

(二)位于其它位置高度在30米以上的建(构)筑物的临街立面(住宅楼除外)和顶部;

(三)符合内透光形式设置灯光的建(构)筑物立面;

(四)城市广场、绿化带等;

(五)重要的行政区、商业街及旅游区内的广告、牌匾、橱窗、店面;

(六)城市标志性建(构)筑物;

(七)市政府指定的其他应亮化的场所。第七条 已建成的建(构)筑物设置夜景灯饰的,须提供设计方案(含工程效果图及概算)和场地使用证明,到市亮化办备案。第八条 新建建(构)筑物设置夜景灯饰的,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

已建成建(构)筑物根据夜景灯饰整体规划分期组织设置。第九条 城市夜景灯饰建设按照统一规划、专业设计、多方投资的原则进行。城市夜景灯饰工程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安装和施工。第十条 非政府投资建设的夜景灯饰设施由建设单位负责维护管理;政府投资建设的,由市亮化办维护管理。第十一条 夜景灯饰设施的设置单位必须采取相应的防雷、防火、防盗、防渗漏、防漏电、防光污染等安全措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亮灯率达到95%以上。

夜景灯饰设施的设置单位必须对其设置的夜景灯饰设施进行定期检查、踏查,排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第十二条 夜景灯饰设施的维护管理单位,应当确保灯饰功能良好,出现故障应当及时排除,出现残缺时,应当在48小时内修复。

废弃的夜景灯饰设施应当及时拆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偷盗、破坏、擅自移动、拆卸夜景灯饰设施。第十三条 夜景灯饰建设和维护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分区、分时、分级的照明节能控制措施,按照国家规定使用节能、环保、高效的夜景灯饰产品。第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夜景灯饰设施出现故障及残缺,未在规定时间内修复的,责令改正,处以100元至500元罚款;

(二)违反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已废弃的夜景灯饰设施未及时拆除的,责令拆除;逾期未拆除的,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

(三)违反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损坏、擅自移动、拆卸夜景灯饰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处以200元至1000元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元至30000元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第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第十六条 阻挠、妨碍、围攻、殴打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七条 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4年5月10日起施行。《吉林市城市夜景灯饰和道路照明设施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楼体亮化工程需要哪些材料

对于楼体亮化工程来说,材料是必不可少的。材料主要包括各种的灯饰还有相应的辅助材料。新时代科技水平的不断提升,亮化工程的不断发展,楼体亮化工程是城市夜景设计的一部分,也是展示建筑特色和吸引人们注意的重要手段。楼体亮化工程是最重要的。

1、LED地埋灯:其外形有方有圆,适合于商场或者是停车场与绿化带等这些地方。

2、LED投光灯:设计指定的被照面上相应的亮度比周围的环境高。这样的灯具也就是聚光灯。

3、LED洗墙灯:通过设计让灯光像水一样经过墙面,一般的对于建筑装饰照明会使用,当然也有的用来勾勒大型建筑轮廓等。

4、LED点光源:就是利用LED当发光体,促使其形成各种的广告装饰。

5、LED灯带:顾名思义就是利用LED进行组装的灯饰像一条带子一样装饰在建筑物上。

6、LED护栏管实际上就是利用优质超高亮的LED进行组装,目的是起到城市景观亮化的作用。

确定建筑物照明设计方案的照明效果。 在楼体亮化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建筑本身的外观不同,会产生不同的照明效果。光亮效果平淡,活泼,庄重,或现代。这些表现主要取决于建筑本身的属性来决定,首先需要设计者进行分析。体系结构属性和功能。光源的选择应考虑光源的色彩表现、光源的光色、发光效率和使用寿命等因素。光色与建筑外墙材料的颜色有一定的关系,一般来说,黄褐色、砖石更适合使用暖色光进行亮化,光源多为卤素灯或高压钠灯。

注意事项:

1.夜景灯光照明应根据城市规划统筹考虑。城市夜景照明应与城市规划紧密结合,是城市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按总体规划,重点抓好反映一个城市特征的标志性工程的城市亮化工程建设,不仅照明功能合理,而且具有很高的艺术水平,画龙点睛,成为城市形象的经典之作。

2.根据城市功能进行夜景设计。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部署,夜景设计要与城市和建筑物功能的特点相互吻合。不同功能性质的街道和地段,特定的环境和建筑物,其灯光照明一应有不同的氛围、不同的亮度或不同的风格要求。

3.把城市亮化工程当作城市环境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环境景观的构成要素包括自然物和人工建筑物,既有体态庞然大物又含微观小品,有的重在实用功能,有的突出装饰观赏价值。从过去侧重于功能转化为实用和美学并重。今后要持续性、规范化,有计划的扩展实施和提高技术与艺术水平。

4.城市亮化工程与建设工程设计紧密联系。努力把城市亮化工程工作融合在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过程中同步进行。在现代化市政工程、重点文物和老街坊修缮、建筑物外立面整治等工作时,可以两者配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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