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设计费按进度分期支付,在规划设计委托合同签定后三日内委托方即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20%,方案确定时支付40%,规划设计成果交付时结清全部设计费用。
一、 城市总体规划
二、 分区规划
规划设计收费标准说明
一、 本“标准”是在2001年国家计委“1218”号文取消了1993年版“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的情况下,为了规范规划设计市场,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全面调查基础上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制定并发布的行业统一收费指导标准。
二、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的各项规划设计收费。
三、 本“标准”采用单价法,进行标准的制定。 四、 本“标准”补充了部分以前“收费标准”中所缺项目类型及现在正在进行的项目类型。 五、 本“标准”中,各规划设计单位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不同地区、规划资质等级等情况乘以0.8~1.5的调整系数进行上下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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