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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利用

来源:www.cc3x.com   时间:2023-05-28 08:13   点击:77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浙江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利用

(一)自然景观资源

1、生物景观

生物景观有大柳杉、栗树坞古树群、七子花、杉林沐曦、蝴蝶谷、翠竹摇风、花果山、云雾茶园等。

2、地文景观

地质遗迹景观:火山湖、平板溪。

山峰和象形山石:大盘山顶、滴水岩、将军岩、竹笋石、结义峰、观音训猴、神女峰、卧佛峰、龙尾巴、古猿人、仙女峰、石星岩、白龙马、月镜石、溪蛙望月、王印石、天钻、龙女出浴、龙子戏水、银象揽宝、元宝石、梨形石、天门等。

石洞有:石屋洞天、水帘洞、鸳鸯洞。

沟壑地有紫烟锅底。

3、水域风光

湖面有龙头灵湖、盘山湖、双坑水库、塘鸣水库、里西坑水库、鸳鸯湖等。

溪流景观有龙皇坑、陈华溪、金竹坑、龙潭坑等。

潭池景观有金龙潭、斤丝潭、葫芦潭、小龙潭、双瀑争潭、龙踞潭、镜石潭、双龙潭、洗肠坑等。

瀑布景观有百丈瀑布、烟雨瀑、飞龙瀑、梅雨瀑、双龙泻玉等。

湿地景观有西坑塘湿地。

4、天象与气候景观

天气景观有盘山万象、龙潭霁雾。

(二)人文景观资源

1、建筑与设施

宗教建筑有昭明院、双龙庙、龙王庙等。

传统与乡土建筑有丁氏宗祠。

景观建筑有济阳桥(花溪廊桥)、怡仙亭、王印亭、青龙亭。济阳桥是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交通建筑有大盆岭古道、九曲十八弯、花街古道、罗隐桥。

水工建筑有龙头水库大坝。

2、遗址遗迹

寺庙遗址腾有云阁遗址。

废弃生产地有石矿洞。

3、人文活动

人物有盘山圣帝(昭明太子)。《梁书》虽未记昭明太子避居大盘山,但“昭明药园”、“盘山洞”、“马蹄”、“金钟”等遗迹遗事土人艳称不绝。当地人把昭明太子视为大盘山之神,称为“盘山圣帝”,塑像常年有人祭祀。

文学艺术作品有明代陈侃斋的《上大盘山》、陈修蟾的《大盘山谒昭明太子祠》,清俞允撰的《盘山洞》、孔椿的《盘山积雪》、陈文山的《盘山》、陈修儒的《盘山昭明太子庙(并序)》等。当代作品有磐安县文学协会陈剑飞创作的《大盘山英雄传》、纪录片《大盘山剿匪记》描写了大盘山地区工农武装的革命斗争故事。 宗教与民俗文化活动有盘山圣帝庙会、龙王庙会、炼火、高姥山长旗。

民间节庆有六月六、中元节、中秋、重阳、十月半等。 2005年至2006年, 开展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基础调查与研究,发现了1个新变种(大盘山蔷薇)、3个浙江分布新纪录(毛冻绿、羽叶蛇葡萄、长瓣短柱茶),完善了浙江植物区系内容。

二、什么是湿地景观?

湿地景观(wetland

landscape)指不问其为天然或人工、常久或暂时性的沼泽地、湿原、泥炭地或水域地带,带有或静止或流动、或为淡水、半咸水或咸水水体,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六米的水域景观。

国际湿地公约采用广义的湿地定义,这一定义包含狭义湿地的区域,有利于将狭义湿地及附近的水体、陆地形成一个整体,便于保护和管理。 湿地的研究活动则往往采用狭义定义。美国鱼类和野生生物保护机构于1979年在“美国的湿地深水栖息地的分类”一文中,重新给湿地作定义为:“陆地和水域的交汇处,水位接近或处于地表面,或有浅层积水,至少有一至几个以下特征: (1)至少周期性地以水生植物为植物优势种 (2)底层土主要是湿土 (3)在每年的生长季节,底层有时被水淹没。”定义还指湖泊与湿地以低水位时水深2米处为界,按照这个湿地定义,世界湿地可以分成二十多个类型,这个定义被许多国家的湿地研究者接受。

湿地的水文条件是湿地属性的决定性因素。水的来源(如降水,地下水,潮汐,河流,湖泊等),水深,水流方式,以及淹水的持续期和频率决定了湿地的多样性。水对湿地土壤的发育有深刻的影响。湿地土壤通常被称为湿土或水成土(Hydric Soil)。

三、湿地景观的保护与规划分析

加快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设速度

四川湿地位置特殊、资源丰富、功能多样,具有重要的生态和社会意义。国内外实践证明,建立自然保护区是保护湿地的有效途径。目前全省只有若尔盖高原沼泽湿地、炉霍县的卡沙湖、德格县的新路海、理塘和稻城县的海子山等4处湿地自然保护区。此外,有部分湿地资源置于其他类型的保护区内,但多数湿地尚未划定保护区得到有效保护。因此,通过各级政府解决我省湿地保护区布局欠合理、类型单一、结构不完整的问题显得很有必要。建议尽快组织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在资源调查和可行性论证的基础上,界定范围,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成立管理机构,落实人员,真正起到保护区的作用。

1创造有利于湿地资源保护的法制条件

湿地资源保护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制定和完善专门的湿地保护的法规显得十分必要。只有创造一定的法制条件,才能使日趋减少、面临威胁的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目前,国家、省尚无专门的湿地保护法律法规,我省地方性法规或条例基本上是空白,只有凉山州通过了《邛海保护管理条例》,但多数湿地仍处于非严格意义的保护状况。因此,应健全相关的法规条例,加大执法力度,禁止一切破坏或不利于湿地资源保护的行为发生。

2 摸清家底,建立湿地资源信息库

至目前,我省尚未开展专门的湿地资源普查,其资源仍处于家底不清的状况,这给湿地资源的保护与合理规划带来一定困难。因此,应尽快组织湿地资源调查队伍,按照统一的技术规范,调查现有湿地的类型与分布及面积、湿地生态系统的组成与功能、湿地生物多样性现状、湿地生态环境变化趋势等信息,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全省湿地资源信息库。

3 理顺关系,协调管理,综合治理

湿地作为生态系统,包含许多资源,分属不同的部门管理,如林业、农业、渔业、牧业、水利、环保等。如何协调好这些部门的关系,关系到湿地资源保护事业的兴衰成败。我国加入《湿地公约》后,明确了由林业部门承头负责湿地管理工作。为此,各级林业部门应认真负责,加强部门间的联系与协调,努力在湿地资源保护上达成共识,采取协调一致、多管齐下的保护行动,运用植树造林、退田还湖、修筑工程等综合措施进行预防和保护。

4 积极引导湿地周边群众参与湿地管理

湿地周边群众与湿地间的关系密切,他们的行为直接影响到湿地资源的存在。社会各界都应积极创造条件,向湿地周边群众宣传湿地效益、功能、价值以及湿地对他们及其子孙后代的生存影响等,并选择一些有代表性的湿地作为开发示范点,摸索合理利用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实施“参与式”的管理方法,使周边群众与湿地融洽相处,共生共荣。值得注意的是,湿地一旦划归保护后,便会存在保护与利用的矛盾,处理不好,可能激化矛盾,造成更严重的破坏。因此,解决因湿地保护而使其周边群众经济受损的经济补偿问题显得非常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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