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狗头金不是文物,应该属于矿石。
2.物质奖励的依据应该是文物上缴行为给发现者带来的额外麻烦+一定程度的鼓励。
不应以市场价为依据进行奖励,一来部分文物没有市场价,二来由于市场价极容易被人为操纵所以风险性很强。
3.其他范围内的奖励应该是更主要的。因为国家接到这类上缴文物之后,主要用于学术研究和公共服务,应该在这个领域对文物的发现者进行奖励,譬如在档案和文物标签中注明发现者的名字,邀请发现者及家人参观带有这个文物的陈列展览,向发现者汇报文物的保存情况,邀请发现者加入博物馆会员组织等等。
4.某年,陕西几位农民在施工中无意发现了一个青铜器窖藏,他们及时向文物部门报告,于是这批青铜器完好的保存了下来并被博物馆收藏。国家文物局在北京为这些农民举办了”后土吉金 国宝荟萃——陕西宝鸡农民保护文化遗产成果展“并邀请他们参加开幕式,我觉得这就是这几位农民理所应当的精神奖励。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上一篇:返回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