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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实例谈谈对名胜古迹的保护的看法

来源:www.cc3x.com   时间:2023-05-17 09:48   点击:170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结合实例谈谈对名胜古迹的保护的看法

大幅度的增加保护资金,对破坏文物的行为处以重罚,制定和完善名胜古迹保护法。宣传文物保护,促进人民增加保护文物的意思

二、写一篇有关"保护文物"的看法和建议.要求:条理清楚,字体工整.有理有据,有说服

一、古墓葬被盗掘的主要原因

一是巨大诱惑让犯罪分子铤而走险。一方面是文物市场资金充足,潜力巨大,需求却得不到满足。另一方面有关部门文物堆积如山,经费有限,保管无力。巨大的利润空间令不法分子不惜在刀尖上行走。

二是野蛮建筑施工对地下古墓葬造成直接破坏。尽管国家法律有规定,凡在施工中发现的古墓,施工单位都应该进行保护,并报告文物部门。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执法配套措施,再加上一旦将发现的古墓报告文物部门,施工单位就会因停工而影响工期或受到经济损失,施工单位常常发现不报,更有甚者则趁夜自己偷偷盗挖,并把地下出土文物作为自己的私有之物。

三是打击处理手段弱化。文物犯罪分子有着丰富的专业知识,还配备了先进的盗墓工具。在曾经破获的案件中,盗墓贼就曾使用过金属探测器、氧气罐、膨胀炸药和千斤顶等专业工具,还有发电机、多功能充电器、鼓风机、防毒面具等专业设备。随着作案手段的升级,犯罪分子逃避打击的方法也日益多样化,有时即使公安机关破了案,犯罪分子也得不到应有的严惩,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文物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得不到重视。

四是古墓葬保护落实不到位。我县地下文物点多面广,有关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群众对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保护意识不强,导致对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不到位。由于政府投放到文物保护工作上的经费不足,导致基层政府不够重视,投入的人力物力太少,管理、保护手段跟不上,使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

五是市场监管不力。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盛世收藏、文物鉴赏已渐渐成为一种时尚,文物市场日趋活跃。国家只允许合法的文物商店和文物拍卖机构存在,但以“国字号”为主力军的文物商店难以满足民众对文物流通市场的需求,文物市场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文化形式,这些自发成立的文物市场变身“旧工艺品市场”、“旧货市场”、“古玩市场”,普遍存在着鱼目混珠、私下买卖文物现象,但又难以取缔。另外,进入流通领域的文物是由文物、工商、公安等多个行政部门共同进行管理的,疏于监督管理的文物市场却成为犯罪分子销赃的渠道和场所。

二、防范对策

一要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法律法规。加快文物保护法的修改,制定出具体的管理办法,明确职责和义务,对文物的研究、利用、流通、管理、收藏等诸方面均做出明确规范,既严厉打击文物犯罪活动,又对民间收藏做到积极引导,有效保护,充分利用,合理开发,改变过去市场与政策不配套的情况,从根本上完善文物保护大框架,使文物艺术品市场得以健康繁荣发展。

二要加强宣传工作,构建防控体系。各级政府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文物保护法》,以通俗易懂的方式提高群众对古墓葬保护重要性的认识,让群众认识到文物是一种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文物的义务,广泛发动群众力量监督举报盗墓行为,为古墓保护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政府部门要积极协调规划部门,对所有申报在建项目,根据法律要求,必须在事先进行过抢救性文物勘探工作后,方能开始施工,以此确保地下文物资源的合理开发。

三要加大打击力度,遏制盗掘行为。一是建立信息互通、一案一报工作制度。为加强对盗抢文物犯罪情况的准确掌握和分析研判,公安、文物管理部门要实行案件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文物犯罪案件情况;在公安机关内部实行盗抢文物犯罪案件一案一报制度,各派出所对辖区内发生的盗抢文物犯罪案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及时逐级上报。二是加强文物被盗案件的预警制度建设,发动群众积极投入到保护文物、预防文物被盗案件的发生的工作中。三是继续坚持挂牌督办工作制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审判机关要严惩不贷,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打击文物违法犯罪行为,以此震慑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四要加大资金投入,提供有力保障。加大科技和经费的投入,确保具有历史价值的古墓葬始终处于执法部门的监控之下,为古墓葬保护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撑。

三、大家对保护古迹有什么认识?

首先是对物古迹的保护。文物古迹包括类别众多、零星分布的古建筑、古园林、历史遗迹、遗址、杰出人物的纪念地,还包括古木、古桥等历史构筑物。

其次是对历史地段的保护。历史地段包括文物古迹地段、历史街区。文物古迹地段指由文物古迹(包括遗迹)集中的地区及其周围的环境组成的地段。历史街区指保存有一定数量,一定规模的历史建构物且风貌相对完整的生活地区,该地区的整体反映某一历史时代的风貌特色,具有较高的价值。

古城风貌特色的保护与延续。古城风貌特色的保护与延续包括古城空间格局、古城自然环境、城市建筑风格三部分。

古城空间格局包括古城的平面布局、方位轴线、道路骨架、河网水系等。它们能反映城市的文化景观、规划布局思想、历史发展、社会文化模式;古城自然环境包括城市及其郊区的重要地形、地貌、原野、与重要历史有关的山、水、花、木、原野特征。城市的自然环境与城市的景观、文化、生态紧密相联;古城建筑风格包括建筑的式样、高度、体量、材料、平面布局、与周围建筑的关系等。建筑风格影响城市风貌特色。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方法与原则

当谈到部分城市在各自的建设发展中对城市历史文化建筑遗产的保护情况时李秉毅表示,实践证明,各城市在各自的建设发展中大多都注意并保护和有效利用了历史文化遗产。但也有个别城市做得不尽如人意。原因多为这些城市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方法与原则不太了解。

李秉毅介绍说,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方法与原则主要有9个方面:

原封不动的保存(冻结保存):原封不动的保存,保持历史文化的原真性。这是联合国提倡的标准。一般对文物古迹应原封不动的保存;

整旧如故——谨慎修复:对于残缺的建筑(古遗迹)修复应“整旧如故,以存其真”。《威尼斯宪章》提出了世界各国公认的两个修复原则:修复和补缺的部分必须跟原有部分形成整体,保持景观上的和谐一致,有助于恢复而不能降低它的艺术价值、历史价值、科学价值、信息价值;

增添部分必须与有部分有所区别,使人能辨别历史和当代增添物,以保持文物建筑的历史性。此外,加固、维护应尽可能地少,即必要性原则;

慎重重建:一些十分重要的历史建筑物因故被毁。由于它们是地方重要的特征、象征,因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必要重建。重建有纪念意义。但是,重建必须慎重,必须经专家论证,因为重建必然失去了历史的真实性,又耗资巨大,还破坏了遗迹。在更多情况下保存残迹更有价值;

利用以不损坏遗产为前提。对历史文化遗产的利用以不损坏遗产为前提,以续继原有使用方式为最佳,也可以为博物馆,作为参观旅游景点要慎重,防止被破坏;

保持历史街区和古城的格局特征。重点保护好历史街区和古城的平面布局、方位轴线、道路骨架、河网水系等;

保护特色建筑风格:保护特色建筑风格,包括建筑的式样、高度、体量、材料、颜色、平面布局、与周围建筑的关系等。控制适当的建筑尺度——高度、体量非常重要,切记今古不同,不要求高、求大;

保护历史环境:事物与其存在环境是密不可分的,不可以脱离环境而存在。历史文化遗产环境的意义更重要,重要的、特色的、与重要历史有关的地形、地貌、原野、水体、花木及其特征都要保护;

拿不准的古镇、古村、古街、古建筑应暂不拆除。许多偏远的地方,尤其是山区农村,古镇、古村、古街、古建筑,虽然不是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但是却也是历史文化遗产,有相当高的价值。当地人不知道,有没有财力和机会请专家鉴定。在这种情况下,最好暂不拆除,以免造成遗憾,待专家论证后在根据情况处理。

做好历史文化古城和历史文化地段保护规划。规划是龙头,保护必须以规划为前提,规划必须先行。有了规划,按规划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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