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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西方文物价值不高?

来源:www.cc3x.com   时间:2023-03-19 06:45   点击:77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为啥西方文物价值不高?

其实原因有很多,譬如中西方不同的丧葬习俗,不同的文明发展历程,都是影响考古发现的因素。

首先是丧葬习俗。西方人虽然也有下葬的传统,但他们并不会向中国人一样放置过多的陪葬品。既然古人不留东西,现代的考古专家自然挖不出什么。

其次,文明发展历程不同,而西方大部分国家的历史远不如中国,期间有很多还都被灭亡,所以剩下的文物数量不多也很单一。要说共通之处,那就是西方人挖出来的文物,大多都与神话相关,这样真实性就有些打折扣了。

不能一概而论。

西方文明史相对较短,而且西方人对收藏之类感兴趣的比较少,再加上人文历史曾经多次遭毁灭而出现断层。但文艺复兴时期的许多文艺作品价值还是挺高的。

中国文化自古一脉相承,人口众多,对收藏品的审美也比较接近,这也是为什么中国的很多文物可以拍卖上天价。

相比西方,比如古埃及作为一个消亡的文明,其文化并未传承下来,审美受众也相对较少,收藏品价格相对低一些是很正常的。

海外文物到底该怎样回家

双边协议

我国已与多国签订文物返还双边协议

2011年3月11日,美国首都华盛顿外樱花盛开,一场签字仪式正在进行。

在美国国土安全部与中国驻美大使馆的见证下,14件珍贵的中国文物,结束一年多的“颠沛流离”,正式被返还给中国。

这14件文物中不乏珍品:距今约1600年的北魏赤陶马、距今近1500年的北齐石灰佛像、距今1400年的隋代骑士陶马,还有唐代马雕像、宋代菩萨头像等。

它们之所以能够归家,要归功于中美之间的一项双边协议。两国于2009年1月签署了合作打击文物走私的谅解备忘录,并加强了信息共享与执法合作。美国还发起了“长城行动”,专门打击走私中国文物来美的不法行为。

这14件文物,就是“长城行动”中的成果,由美国执法部门在纽约、阿拉斯加州和新墨西哥州三地查获的。

国际社会已制定了一些旨在打击文物犯罪、促进非法流失文物返还的国际条约。如,1954年的《海牙公约》,197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简称“1970年公约”),以及1995年通过的《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关于被盗和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简称“1995年公约”)等。其中“1970年公约”迄今已有一百多个国家批准加入,是目前最重要的控制文物非法流转的国际公约。

多边国际公约影响大,但也有缺点:针对性较差。“多边公约是各方博弈的结果,条文规定大都较抽象,没有溯及力。所以近年来,我国与美国等18个国家签订了关于防止文物非法出入境以及促进文物返还的双边协议,并从美国、澳大利亚、丹麦等国成功实现了多批珍贵文物的返还。”霍政欣介绍。霍政欣多年来聚焦海外流失文物追索工作,是去年中国携手多国发布的《关于保护和返还非法出境的被盗掘文化财产的敦煌宣言》的主要起草人。

跨国诉讼

历时1年半,五代时期“武士”终归国

当协议不成时,则要诉诸法律。

现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的国宝级文物“五代王处直墓彩绘浮雕武士石刻”,就是经历了一年多惊心动魄的跨国诉讼,才最终回归。

2000年初,国家文物局接到了一个消息,美国佳士得拍卖行将在3月拍卖一件中国文物――五代时期节度使王处直墓甬道处被盗的彩绘浮雕武士石刻。

1994年,一伙盗墓人用炸药和挖竖井的方法盗开了王处直墓,洗劫了随葬品,并将镶嵌在甬道和前室四壁的十块浮雕盗走,其后贩卖到中国香港。六年间,这批文物不知辗转至何方,直到2000年,出现在纽约的中国文物拍卖会上。

国家文物局与公安部立刻与美国方面联系,希望其阻止拍卖活动,并将文物返还中国。美国政府同意协助,但需中方提供法律文件和证据证明这件拍品是被盗的文物,比如失窃现场勘察报告、照片、警方立案报告等等。

在收到中国方面提供的证据后,纽约州南区美国地方法院于2000年3月21日通知克里斯蒂拍卖行停止对这件拍品的拍卖,同时下达了民事没收令,授权美海关总署纽约中心局没收武士像。一周后,美国海关官员查扣了这件中国文物。

不过,拍品委托人辩称此武士浮雕为其祖传文物,已拥有10年以上的历史。对此,河北省出示了包括浮雕与被盗现场遗留痕迹尺寸相同的证据,并出具了考古专家的证明。美国司法部门决定依法起诉这个香港货主,国家文物局代表中国政府参与诉讼。

在大量的证据面前,美国司法部门最终做出裁决,将浮雕武士像无偿归还中国政府。2001年5月26日,王处直墓的彩绘石雕武士像返回中国。

“法律的诉讼渠道,是不得已但也是很有用很重要的手段。”霍政欣介绍说,在绝大部分国家,诉讼需要一审二审三审,而且受制于当地民法善意取得和取得实效的限制,所以“诉讼耗时耗力”。但诉讼也有其好处,“一旦打起民事诉讼,会对对方尤其是机构和专门从事文物交易的文物商形成很大的压力。他们不仅要应对诉讼,还要面临买卖非法流失文物的信誉下降风险。”

巨资回购

“竞拍文物会赋予非法流失文物合法性”

数据显示,目前国际海外文物的回流,有90%是靠回购,即个人或者机构参与国际市场上的商业拍卖,将文物买回来;我国也成立过流失文物的回购基金会。

1957年我国花巨款回购了著名画家韩湟的《五牛图》。2002年国家启动了珍贵文物征集转向资金,并花了2999万元买回了国宝级文物:宋代米芾的《研山铭》手卷,此后又先后花费2亿多元买回了包括战国虎形佩等在内的多件文物。机构和企业、个人也回购过不少文物:上海图书馆1998年花450万元从佳士得拍卖行买回了《翁氏藏书》;保利集团2000年斥巨资买回了圆明园牛首、虎首和猴首三件铜像。

但这种方式也引发了争议,并抬高了回购价格。仅以青铜兽首为例,上世纪80年代一只兽首最高成交价也只有25万美元,保利集团2000年回购的牛首、猴首,两个花去了1593万港元;随后一只虎首耗资1544万港元,此后青铜马首的价格飙升至6910万港元。

霍政欣对采取回购方式让流失文物回家并不认可。他认为,应该禁止或者至少不鼓励国有机构参与非法流失文物的拍卖,对国有企业回购的行为也不应该提倡。“如果国有文博机构参与非法流失文物的商业拍卖,会给外界留下中国对这些非法流失文物合法性认可的证据,在法律上对今后的追索不利。”霍政欣说,“几年前中国流失的文物在国外拍卖,最后是中国两个机构在竞价。”

回赠、谈判

互惠安排换回被盗菩萨立像

2013年,皮诺家族向中国捐赠了价值连城的青铜鼠首和兔首,热极一时。

2000年,中国追索王处直墓彩绘浮雕武士石刻的事情,被纽约的收藏家安思远了解到。他也曾在香港买过一件尺寸相同的武士浮雕,于是他主动联系国家文物局,并将彩色照片寄到中国,请求验证。经比对,这幅浮雕的雕刻手法、彩绘及石料加工与拍品一样,正是一对。经磋商后,安思远同意将这件文物无偿捐赠给中国。

但通过这种方式回家的文物,毕竟是少数。

除了上述四种方式之外,霍政欣还介绍了一种方式:直接谈判,即我国的文物机构和对方的博物馆等机构谈判。山东博兴县1994年被盗的精美北朝菩萨立像,就是这么回归的。

2000年时,国家文物局了解到这尊被盗菩萨像出现在日本美秀博物馆的展览中。

“日本当时没有加入这方面的国际公约,而且美秀博物馆提供的证据也表明,当初是善意购得,所以从法律上追回来很难。”霍政欣回忆到,当时国家文物局通过各种渠道和美秀博物馆展开了谈判,而后者也非常希望今后能和中国有更多的文化交流。经过一年左右谈判,美秀博物馆同意把文物无偿地返还给中国。

“我们也做了互惠安排,当时美秀博物馆迎来建馆70周年的活动,我们同意其延展纪念,等活动结束后再给我们。”2008年1月,这尊菩萨立像在完成日本7年借展后,终于从日本回归祖国,并入藏山东省博物馆。

除此之外,霍政欣介绍说,国外一些国家,如埃及、希腊、意大利、土耳其等国也通过第三方斡旋的方式要回流失文物。他介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有一个关于促进文物返还及归还原属国的政府间委员会,主要是协助两个国家解决现存国际条约没有办法适用情况下,相关文物的权属纠纷问题。

各国如何追讨文物?

不少文明古国曾经历侵略掠夺,在现代社会之中他们通过努力追回,其中有许多成功的实践。

【被盗文物】

对馆长提起刑事诉讼

为追回被盗文物,意大利的手段可以说最为严厉。2005年,意大利正式对美国著名博物馆盖蒂博物馆的馆长特鲁厄提起刑事诉讼,指控其购买被盗取的意大利文物。盖蒂博物馆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博物馆很快解雇了特鲁厄,还花了1600万美元的律师费,和意大利达成协议:将来源有问题的40件博物馆藏品归还给意大利,远超意大利当时所追索的文物数量。此案之后,美国的主要博物馆都“怕了”意大利,次年在没提起刑事诉讼情况下,各大博物馆也纷纷将来源有问题的藏品归还给意大利:纽约大都会博物馆返还意大利20件文物;波士顿艺术博物馆返还意大利13件重要文物……

【战争损毁】

抵还等量类似文物

欧洲有比较成体系的文物返还实践,一战结束后签订的《凡尔赛和约》中明确提到了这一问题,规定德国和奥地利等战败国,必须无条件归还从其他国家劫掠的文物。德国必须在比利时政府提出要求的三个月内,重建在战争中被德国焚毁的鲁汶大学图书馆;对于战争中焚毁的珍贵手稿、图书、地图及其他文物,德国必须依据“以书还书,以手稿还手稿”原则,以同等数量,相同或相类的其他文物相抵还。

【二战掠夺】

民间组织发起谈判

日本也劫掠了不少朝鲜半岛的文物。1965年日韩签订《日韩基本条约》,双边关系恢复正常化。日本此时向韩国返还了大量文物。韩国民间组织“收回朝鲜王朝实录委员会”同东京大学进行了多次谈判,2006年成功要回了东京大学图书馆馆藏的韩国古籍朝鲜王朝实录,为东亚国家尤其是中国解决二战期间被日本掠夺文物的返还树立了很好的先例。

二战后,德国根据法律和协议,归还给了犹太人很多文物;此后美国和苏联又将原属于德国的部分艺术品和文物归还给德国。

【侵略掠夺】

租借方式“归还”

公元1866年当时的法兰西帝国出兵朝鲜半岛,战败撤退时掠走朝鲜王朝大批外奎章阁图书(奎章阁是朝鲜时代的王宫图书馆,外奎章阁是其分阁)。韩国政府从1991年就开始与法国交涉,要求其归还。但法国称,图书现藏于巴黎国立图书馆,已属法国国有财产。1993年法国时任总统密特朗访问韩国。当时韩国要建高铁,法国希望能够为合作创造良好气氛,于是当时密特朗将其中一本书租借给韩国。此后韩国不断谈判,2010年G20峰会在韩国召开,李明博和萨科齐再次谈到了归还古书一事。随后双方签订协议,法国同意把所有外奎章阁图书以租借方式还给韩国,每个租期为5年,到时自动续期,相当于无限期地归还给了韩国。

埃及最高文物委员会下专门成立了文物归还管理局。2002年起,埃及通过与世界各个国家的博物馆、各大拍卖行以及个人收藏者的沟通、交涉或协商,已从瑞士、美国、英国、西班牙和荷兰等国追回了5500多件流失的文物。2009年,埃及最高文物委员会主席宣布,在法国卢浮宫博物馆归还流失的文物以前,埃及将中止与卢浮宫博物馆的一切合作。当年法国文化部就此回应称,法国政府已决定将卢浮宫博物馆收藏的古埃及法老时期的5件文物归还给埃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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