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傣族历史起源于何时?有哪些趣味性习俗?

来源:www.cc3x.com   时间:2023-03-18 13:39   点击:285  编辑:admin   手机版

傣族(罗马字母:Dai),又称泰族(泰文:ไทย,罗马字母:Thai)、掸族(罗马字母:Shan)等,民族语言为傣语(泰语),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

傣族视孔雀、大象为吉祥物,民间故事丰富多彩,傣族人民喜欢依水而居,爱洁净、常沐浴、妇女爱洗发,故有“水的民族”的美称,过去傣族普遍信仰南传上座部佛教和原始宗教。

傣族分布在中国、印度、越南、柬埔寨、泰国等国家。2000年,傣族在中国境内共有115.9万人。主要聚居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以及耿马和孟连两个自治县。其余的散居在景东、景谷、普洱、澜沧、新平、元江、金平等30多个县。边疆傣族地区与缅甸、老挝、越南接壤。

历史

族源

关于傣族的起源,主要有两种主流观点以及诸多说法。

迁徙说。其中影响最大的一种说法为“南下说”,该说法认为傣族源于川北陕南地区、阿尔泰山地区等中国北方或更远的地方,在其他民族的驱逐下不断南下,在迁徙的过程中,傣族一度停留在了云南,并建立起了南诏王国,在忽必烈平大理以后,傣族被迫继续南迁至云南南部及东南亚一带,该观点由于研究的深入已被越来越多的学者所放弃。其他还有起源于印度尼西亚群岛、两广云贵地区等说法。随着对傣族民族文献研究的深入,迁徙说得到了越来越多证据的支撑,如《本勐傣泐西双邦》、《西贺勐龙》、《巴沙坦》等,这些文献显示傣族居住区的土著主要为拉瓦人、克木人、孟人、孔人等,傣族为后来迁徙进入的。一些学者从语言学角度出发,提出了傣族先民曾与壮族先民在同一个地域生活的观点,认为傣族是从广西地区迁出的,但郑晓云认为由于不同族源的民族使用同一语言的原因有很多,这一研究方法并不能说明傣族的起源。

土著说。该观点认为傣族自古以来就居住在红河以西到伊洛瓦底江上游,沿至印度曼尼坡的弧形地带,其形成是经济文化发展的自然结果,并非迁徙的结果。但就傣族是何种土著居民演化而来则有不同说法,如黄惠j认为傣族先民为古越人,陈吕范则认为傣族是由掸人演化而来。其中以源于古越人影响最大,该说法认为汉文史籍中的“滇越”、“掸国”、“越裳”、“蓬国”等为傣族先民所建立的国家,但也有学者对该观点提出了质疑,如:何平认为“滇越”、“掸国”、“越裳”、“蓬国”等与傣族先民没有关系;郑晓云认为百越并不是一个民族,自然也没有民族的沿袭性。

习俗

节日

傣族的节日,多与宗教活动有关。主要节日有关门节、开门节、泼水节等。

关门节、开门节

关门节,傣语“毫瓦萨”,时间固定在傣历9月15日(公历7月中旬)。开门节,傣语称“翁瓦萨”,时间固定在傣历12月15日(公历10月中旬)。

在这两个节日当天,各村寨的男女老少都要到佛寺举行盛大的赕佛活动,向佛像佛爷敬献美食、鲜花和钱币,在佛爷佛像前念经、滴水,以求佛赐福于人。从关门节到开门节的3个月内,是“关门”的时间,为一年中宗教活动最频繁的时期。礼佛,听佛爷讲经,7天一小赕。晚上要放火花、爆竹、高升(孔明灯),举行“赶摆”。关门期间,男女青年可以谈情说爱,但不能结婚,不能外出;待“开门”后方能结婚和外出。

泼水节

浴佛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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傣历年――泼水节是傣族人民的传统节日。傣语称“桑勘比迈”或“楞贺桑勘”,意为六月新年。时间在傣历6月下旬或7月初(公历4月中旬)。约在农历清明后十日举行,它象征着“最美好的日子”。节期一般是3天。头两天是送旧,最后一天是迎新。节日清晨,傣族村寨的男女老幼沐浴盛装到佛寺赕佛,并在寺院中堆沙造塔4、5座,大家围塔而坐,聆听佛爷念经。之后,妇女们各挑一担水为佛像“洗尘”。佛寺礼毕,青年男女退出,相互泼水祝福。接着成群结队四处游行,泼洒行人以示祝福。西双版纳每年过泼水节的时候,傣族群众都要在澜沧江举行声势浩大的龙舟赛,赛后就将龙船拆散放进佛寺的竹楼里保管,待第二年泼水节到来之前,再把拆散的龙船拼装起来,拼装龙舟就称之为“旱黑”。

花街节

花腰傣最隆重的节日要数农历正月十三的“花街节”。这天,上千名青年男女从周围的村寨汇集到花街。节日的花街热闹非凡,身着盛装的小卜少(少女)排成长队,款款走过花街,竞妆比美,风情无限;小伙子们则瞪大眼睛寻找意中人。如果情投意合,两人就相约到凤尾竹下荔枝丛中,姑娘解下腰间的秧篾饭,掀开青翠的芭蕉叶,只见喷香的糯米饭用鲜花汁染成了一半金黄一半鲜红,以芭蕉叶相隔一层又一层盛满猪脊肉、油炸干黄鳝、腌鸭蛋等美食。两人一起吃着,说着情话。吃完秧蔑饭,提亲成婚的大事也就定下了。

婚姻

傣族家庭与婚姻在历史上的鲜明特点是等级内婚。土司之间实行严格的等级内婚,盛行一夫多妻。土司还凭借权势,随意凌辱农民妻女。广大农民实行父权制的一夫一妻小家庭,家庭成员为父母与未婚子女。于各地在社会发展上有所不同,因而在家庭婚姻形态上也有差异。

西双版纳

“傣勐焕”(芒市傣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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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双版纳,解放前还保留着较多对偶婚的残余,表现为家庭和婚姻关系不是很稳定,结婚、离婚比较自由。但由于家族和村社形式的存在,青年的婚姻直接关系他们对家族和村社所应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因此需要家族长和村社头人的同意。

男女双方恋爱成熟,男方即请自己的舅父、姨母前去女方提亲。这时,女方父母一般照例不发言,由家族长和本村社头人答话,询问“上门”年限和如何宴请亲友等,经族长头人认可即可结婚。婚后男方必须如约到女家劳动数年才能把妻子接回。另立家庭时,由村社分给“份地”。假若双方意见不合,征得头人同意,互递一对蜡条就算办了离婚手续;如果男方离家数月没有音信,女方可以另找配偶;一方死去,不管年纪多大,也要办离婚手续,即以蜡条一对放在死者棺上,将馆材送至楼口,即表示与死者离异。

耿马、孟连

耿马、孟连傣族家庭婚姻形态与西双版纳大同小异,不过对偶婚的残余更为淡薄,主要表现为不能轻易离婚。

德宏和内地

德宏和内地傣族地区的家庭婚姻具有更为鲜明的封建色彩,婚姻完全建立在买卖和包办的基础上。一般彩礼合三百元,还有其他名目繁多的费用,如要负担“开门钱”、“关门钱”、“拜堂钱”、“佛爷费”、“认亲费”、“媒人费”等,达十几种。这实质上成了妇女的身价。

不少家庭贫困的青年男子,由于无法负担这一笔费用,便采取了偷亲、捡婚的形式,即男女双方感情成熟后,确定“抢婚”日期。男青年倍其伙伴,身带砍刀、铜钱,到预定地点埋伏,待姑娘走来,“抢”着就跑。姑娘假意呼喊通知家人,男方将铜钱撤下逃去。既成事实便托媒人到女方家提亲,双方邀请头人、亲友会商解决,聘礼定后,才正式过门成亲。

此外,在这些地区,入赘的现象也较普遍,但在性质上和西双版纳已完全不同,它不是原始习俗的遗留,而是封建婚姻的产物。入赘的人社会地位极低,他们的子女没有财产继承权。

丧葬

傣族通行土葬,但具有明显的阶级差别,贵族与贫民的葬地是严格分开的。和尚、佛爷死后,先行火葬,再用瓦罐盛骨灰埋于寺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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