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活动得以顺利进行,预先制定活动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活动方案是从活动的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活动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自然和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自然和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1 一、活动背景
为文化遗产日,按照国家文物局要求,展开以“让文化遗产活起来”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住建部、文化部、财政部、国家文物局等中央各部门和市政协等最近一直在关注和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宣传活动以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为重点。
二、宣传口号
保护遗产留住乡愁
三、活动地点
主会场设在房山区水峪村(新公布的全国历史文化名村)。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协办媒体:
五、活动规模
主会场约100人
六、主会场活动思路
拟邀请国家文物局、市政府、市政协文史委、市委宣传部等领导出席,邀请市属相关委办局及区县文化委员会、传统村落负责人(届时请市农委代为通知)、房山区有关领导和部门(届时请房山区文化委员会代为通知)、新闻媒体。活动主要内容为:
1、水峪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女子中幡”展示。
2、展示北京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成果。
3、启动北京市传统村落公益摄影大赛。
4、展示传统村落书画家作品和水峪村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感人故事。
5、北京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程启动。
七、其他宣传
1、联合北京市文物保护协会组织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活动主要内容为专题讲座、文物鉴定等。
2、组织全市各区县文委和有关文博单位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张贴、悬挂相关宣传旗帜、标语、海报等,免费发放宣传材料,举办专题展览、讲座等宣传咨询活动,鼓励社会各界了解文化遗产、关心文化遗产。
3、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进行宣传,联合中国文物报等开设遗产日宣传专栏,联合xx日报、xx晚报设立宣传专版。
自然和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2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xx〕4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县决定于xx年4月中旬至6月底期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广泛、深入、细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流传地域、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在科学认定的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全社会得到确认、尊重和弘扬,制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抢救一批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特别是处于濒危状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制度,促进先进文化建设,推动和谐社会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普查、摸清家底、健全机制、规范管理、整体保护、传承发展。
三、组织领导
为推进我县“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以县文化局局长王应战为组长,副局长董文为副组长的修武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四、普查范围
凡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均属普查范围。
五、普查原则
(一)全面性
普查应包括辖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所有类别,不应有任何遗漏,要注重吸纳以往调查成果,对已调查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进行认真复查和核对。要兼顾城镇和乡村,调查对象要兼顾不同的人群,调查地区所蕴藏和传承的各种传统民间文化载体,均需进行调查。要按照传统民间文化本来的生存状况去调查和采录,不能在调查之前就先设定框框,主观先验地舍弃某些方面,从而改变它本来的生存面貌。
(二)代表性
在全面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线索的基础上,要力求抓住民间文化现象中具有主流的,或主要的形式、作品、类型、民俗现象,注重去粗取精,选出在当地群体社会中有较大影响的代表项目,重点深入调查。
(三)真实性
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和原貌,真实地、不加修饰地、不加歪曲地记录,确保普查内容和成果真实可靠,杜绝提供虚假材料。
六、普查方法
(一)组织人员和开展培训
(二)进行田野实地调查
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必须以实地调查为主,普查人员要到现场深入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式和内涵,真正做到“不漏线索、不漏村镇、不漏种类”地调查。要悉心拜民间传承人为师,完整采录讲述者、传承者或表演者的技艺技能和相关历史情况、人文背景、相关的数据。要认真填写普查登记表,做到资料来源清楚、内容真实、数据可靠。
(三)采取灵活多样的调查方式
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要撒大网、细摸查、定准位。撒大网就是要广泛发动群众,搜集所有的项目信息。仔细摸查就是在抓好面上普查的同时,可重点走访,确定调查范围,进行田野访问作业。定准位就是要注重调查资源蕴藏较为丰厚的乡镇、村落;注重选择那些承载非物质文化遗产较多、较有才华和独创性的人进行面对面的采访、问答、表演、展示,如故事家、歌手、民间艺人等;特别要抓住当地的民俗节庆(如节令、庙会等)活动,不失时机地进行现场采访。
(四)用多种手段采录
调查采访者要以笔录、摄影、录音、录像等多种形式和技术记录民间传承人和相关人员的讲述和表演等。要注意搜寻民间传抄的唱本、歌本、长诗、鼓词、皮影脚本、宝卷(宣卷)、经书、图画册等手抄本,以及各种文献资料和相关实物。
七、时间安排
(一)全县发动(20xx年4月13日-4月20日)
根据文化部、省文化厅、市文化局相关部署及我县实际,普查时间安排如下:
1、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对“普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织人员开展培训。
2、建立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机构,制定“普查工作”方案,建立普查队伍,落实相关经费,着手有关准备工作。
(二)实施普查(20xx年4月21日-6月1日)
1、4月21日――5月10日为全面普查,摸清线索
我县在先行培训的基础上,全面启动“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一次各乡镇有关单位碰头会,通报“普查工作”进展情况,检查和指导乡镇“普查工作”,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推广,对工作滞后和进程缓慢的单位及时通报。
2、5月10日――5月底前为重点调查,做好登录
各乡镇、有关单位每五天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一次普查进度。凡是普查后报告没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乡镇,要上报有主要领导签字的书面报告。
(三)6月1日――6月10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汇总阶段
“普查工作”基本完成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分级汇集“普查工作”成果,对普查到的线索进行分类筛选,指导各乡、镇填写相关表格。要统一对有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录音、录像,形成完整的项目资料,认真撰写调查报告,做好“普查工作”总结。普查办公室要严格对照上级要求,逐条严格把关,争取以扎实的工作迎接市非保中心的检查验收。
(四)6月10日――6月30日迎接市非保中心验收
市非遗普查办于6月10日至20日将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的,于6月20日至25日进行查漏补缺,及时整改,6月底前此项工作将全部结束,迎接省厅检查验收。
八、普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要把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提到当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组织领导、有专人负责、有经费保障”,并制定本乡镇的普查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二)保障经费。县政府要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专项资金,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电脑、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等必需的普查设备,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三)落实责任。本次普查工作采取县级负责制,以县为主,抓好培训,全面实施。为确保普查工作圆满完成,本次普查工作将纳入年底各有关单位的目标考核。
(四)对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县政府将给予表彰。
自然和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3 为深入贯彻《中国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国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认真落实《甘肃省文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的通知》(甘文厅明电发〔20xx〕45号)精神,甘南州文广新局将以“多彩非遗,美好生活”为主题,加大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以及《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的宣传力度,主会场参加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系列主题活动,分会场开展好各种非遗宣传展示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6月――7月
二、参加“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主场活动
(一)开幕式
时间:6月9日早9:30
地点:敦煌小镇
展演内容:藏族民间弹唱(责任单位:玛曲县文化馆)
(二)传统工艺项目展览
时间:6月8日―19日
地点:敦煌小镇内街南广场“《丝路记忆》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活动中心”
展览内容:甘南藏医药、甘南藏族唐卡、卓尼洮砚制作技艺、夏河金属饰品制作技艺、舟曲织锦带、藏族服饰、迭部青稞酒酿造技艺。
6月属敦煌旅游旺季,游客众多,敦煌小镇的每个展位上、下可展、可挂,展柜空间可存放大量展品,建议参展单位携带足够的展品进行布展,便于游客了解和购买。
(三)传统戏曲会演
时间:6月13日晚20:00
地点:敦煌小镇内街南广场“《丝路记忆》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活动中心”
会演内容:藏鹰笛演奏技艺(责任单位:玛曲县文化馆)
三、分会场开展全州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
(一)全州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
时间:6月9日
地点:文博大厦门前
主办单位:州文广新局
承办单位:州文化馆、博物馆、合作市文广局
具体内容:举行20xx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启动仪式及主题宣传活动(我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图片展板展览,包括项目简介、传习活动、保护成果)。
(二)锅庄舞展演活动
时间:6月1日-8月31日
地点:合作市香巴拉主题文化广场
主办单位:州文广新局
承办单位:州文化馆、合作市文广局
具体内容随着锅庄舞普遍走入人们的生活,藏族文化不断传播,越来越多的人们了解到丰富的`民族文化,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也逐渐受到关注,走进艺术舞台。锅庄舞带着民族文化的符号,与中国其他民族的文化进行着更高层次的融合。
(三)文化遗产进社区、进校园系列活动
时间:6月20日
地点:合作市勒秀乡小学、当周街道办、坚木克街道办
主办单位:州文广新局
承办单位:州文化馆、合作市文广局
具体内容:国家级、省级非遗项目展演、邀请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展演、讲课、捐赠藏戏道具及服饰等形式宣传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保护。
四、各县(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宣传展示活动
全州各县(市)按照文化厅通知精神,参照省、州举办的系列主题活动,组织开展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具体工作方案由各县(市)文广局自行制定,报州文广新局备案。
各县(市)活动开展情况需拍成照片和活动总结,于7月5日前上报州文广新局。
自然和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4 20xx年6月13日是我国第xx个“文化遗产日”。为切实做好各项宣传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宗旨
通过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展示活动,普及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增强全社会的保护意识,营造全民共同参与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为提高全民族的文化自觉、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主题
今年文化遗产日活动的主题是:“保护文化遗产,促进科学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活动的主题是:“弘扬民族艺术,延续中华文脉”。
三、时间安排
20xx年6月9日至6月20日
四、活动内容
(一)召开市文博考古学会年会和全市从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30年老同志座谈会。
时间:6月9日-10日
地点:市会议中心会议室、市阳光大厦五楼会议室
内容:开展学术研讨和学会换届会员会议,颁发荣誉证书,回顾总结座谈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二)举办焦作市庆祝第10个全国“文化遗产日”暨全市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仪式。
时间:6月13日上午8:30
地点:东方红广场中心舞台
内容:拟请市领导颁发第二批国家级、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匾牌和第二批国家级、第一批省级、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奖牌及证书。仪式前组织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展演。各县市区主管领导,文化局局长、分管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副局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等参加仪式。在东方红广场西侧举行焦作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展(现场发放宣传单、咨询)。
(三)举办第十个全国“文化遗产日”文物陈列及图片展览。
时间:6月13日至13日(9:00―17:00)
地点:市博物馆及各县市开放博物馆、纪念馆。
内容:组织观众参观“配合基本建设出土文物精品展”;发放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品;开展文物鉴定项目服务活动,由市博物馆负责组织文物专家免费对文物进行鉴定,增强民众的文物保护意识。
(四)召开庆祝全国第十个“文化遗产日”暨表彰xx年度焦作市区优秀业余文物保护小组、优秀业余文物保护员大会。
时间:6月13日上午9:30―12:00
地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老君庙戏楼。
(五)召开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现场会。
时间:6月13日上午10:00
地点:武陟县大封镇驾部村
内容:总结前段时间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武陟县和驾部村做典型发言。与会人员观看驾部村文艺演出。各县(市)区文化局主管副局长、文化馆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参加。
(六)全市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有条件开放的文化遗产景区优惠或免费开放。
时间:6月13日至13日
内容:焦作市博物馆《文物精品展》及石刻艺术展、沁阳市博物馆、朱载旨湍罟菝夥芽牛晃溱煜丶斡邸⒚现菔泻啊⒉┌卦律剿隆⑹星┩趺淼冉陨缁嵊呕莼蛎夥芽拧
(七)启动高新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田野调查工作。
(八)启动省保单位许衡墓、北朱村民居维修保护工作。
(九)会同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省文物局、陕西省古迹遗址保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专家重走焦作大运河段,考察勘察编制规划。
(十)在《焦作日报》开辟文化遗产、“文物普查成果”或“大运河申遗考古新发现”专栏,采取发表署名文章、答记者问等一系列方式进行宣传。
(十一)出动宣传车进行巡回宣传。
五、宣传材料
印制彩色宣传册和宣传资料;制作宣传版面和宣传标语。
六、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文化(文物)局、市直文博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宣传活动的领导,结合新中国成立xx周年纪念活动,认真制定本地区、并有效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二)各县市文化(文物)局、市直文博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开展特色突出、形式新颖的宣传活动。要加强宣传形式和手段的创新,不断增强文化遗产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进一步调动地方政府和社会各方面参与文化遗产日活动的积极性。各级文化、文物系统干部职工要尽职尽责,以高涨的热情和务实的作风,扎实开展好各项活动。
(三)各县市文化(文物)局、市直文博单位要高度重视“文化遗产日”期间文物安全保卫工作,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活动期间群众人身安全和文物安全。
(四)各县市文化(文物)局要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将活动情况分别上报市文物局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