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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非遗网的介绍

来源:www.cc3x.com   时间:2023-08-01 12:40   点击:290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中国非遗网的介绍

中国非遗网,全称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旨在通过搭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野陆产保护、传承、研究的颂灶顷网络平台,宣传国家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法规政策,介绍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业知识,挖掘各地区各民族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报道学术机构研究成果,交流工作辩丛经验,展示传统文化精髓。

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什么?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由文化和旅游部确定并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橘枯团产名录。

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方式。联合国有《保护非物质遗产公约》和《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前者管“非物质”,后者管“物质”。

《保护非物质遗产公约》生效之前,作为试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分别于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命名了三批世界非物质遗产,共90项,其中中国4项,即昆曲、古琴、新疆的木卡姆民族歌舞和与蒙古国联合申报的长调民歌。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拥有世界非物质遗产数量最多的国家。

申报条件

一、国务院建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将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大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入名录予以保护。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将本行政区域内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入名录予以保护。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向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推荐列入国家级非物质圆橘文化遗产代表性败樱项目名录的项目。  

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某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大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提出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建议。  

四、相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其形式和内涵在两个以上地区均保持完整的,可以同时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由文化和旅游部确定并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历史文化成就的重要标志,是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相对,合称“文化遗产”。

包括:

(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唤梁体的语言;

(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

(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

(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

(五)传统体育和游艺;

(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伏返部分的实物和场所,凡属文物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和厅运

答: 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由国务院建立。国家级名录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分为段羡十大门类。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对保护对象予以确认,对体现中华民族轮燃历优秀腊搜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重点保护。

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由哪个部门

法律分析: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根据申报单位的意愿,组织专家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具备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筛选、论证、评审,提出推荐名单,报省级人民政府同意。 中央直属单位推荐的申报项目,应在征得申报项目所属地区同意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报主管部门同意。 省级文化行政部烂埋门或中央直属单位,登陆文化部网站,进入司局子站——非物质文化遗产司,点击进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平台”,将申饥脊蚂请报告、省级人民政府或中央直属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意申报的文件原件、已正式公布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文件、申报项目清单上传至申报平台并组织申报单位网上提交项目申报书、申报录像片等材料。 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或中央直属单位登陆上述申报平台对申报单位提交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将审核结果网上提交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30日。 推荐申报期间,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应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某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建议进行认真研究,按照相关程序妥善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野手保护、保存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国家扶持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

第七条 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宣传,提高全社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

第九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第十条 对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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