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普查的实际工作角度出发,结合我国的具体实践,非物质文化遗产可分为以下16类:
①民族语言
②民间文学(口头文学),包括神话、传说、故事、歌谣、史诗、长诗、谚语、谜语等
③民间美术,包括绘画、雕塑、工艺、建筑等
④民间音乐,包括民歌、器乐、舞蹈音乐、戏曲音乐、曲艺音乐等
⑤民间舞蹈,包括生活习俗舞蹈、岁时节令习俗舞蹈、人生礼仪舞蹈、宗教信仰舞蹈、生产习俗舞蹈
⑥戏曲,包括曲牌体制的戏曲剧种、板腔体制的戏曲剧种、曲牌板腔综合体制的戏曲剧种、少数民族的戏曲剧种、民间小戏剧种、摊及祭祀仪式的戏曲剧种、傀儡戏曲剧种
⑦曲艺,包括说书、唱曲、谐谑等
⑧民间杂技,包括杂技、魔术、马戏、乔妆戏、滑稽等
⑨民间手工技艺,包括工具和机械制作、农畜产品加工、烧造、织染缝纫、金属工艺、编织扎制、鬃漆、造纸、印刷和装帧等。
⑩生产商贸习俗,包括农业、林业、渔业、狩猎、饲养和畜牧业、商贸、副业等
⑾消费习俗,包括服饰、饮食、居挂、交通等
⑿人生礼俗,包括妊娠、分娩、诞生、命名、满月、百日、周岁、成年礼、婚礼、寿诞礼、葬礼等
⒀岁时节令,包括汉族节日、少数民族节日等
⒁民间信仰,包括民问信仰、原始信仰、俗神信仰、祖先信仰、庙会、巫术与禁忌
⒂民间知识,包括医药卫生、物候天象、灾害、数理知识、测量、纪事、营造等
⒃游艺、传统体育与竞技,包括室内游戏、庭院游戏、智能游戏、助兴游戏、博弈游戏、赛力游戏、技巧竞赛、杂耍(艺)竞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