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非物质文化遗产补贴标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标是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建立完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使我国珍贵、濒危并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并得以传承和发扬。2006年,国务院和省政府分别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同年,国家和省分别设立专项资金对国家级、省级项目保护给予补助,对传承人给予资助。
1、补助对象。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及列入国家级、省级名录的保护项目。
2、补助标准。国家级传承人每人每年1万元,资助其收徒及开展传承活动。省级传承人每人每人年6000元,资助其收徒及开展传承活动。项目保护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经费。
3、申请程序。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需由申请人本人向县级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材料逐级上报,分别由各级文化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向社会公示。经公示后,各级文化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确认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名单。列入名单后,每年由文化部门负责按标准向其发放补助经费。
申请项目保护经费,应由保护单位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申请,两部门联合逐级上报省级财政、文化主管部门。属国家级名录项目内的项目,由省级财政、文化部门审核后向中央提出资金申请。中央、省级根据项目具体需要安排资金
一带一路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哪些?
虽然古代“丝绸之路”主线路并没有途经重庆,重庆也缺少“丝绸之路”相关的历史遗迹,但作为新时期背景下的“一带一路”建设,就重庆而言,是一次扩大和深化重庆区域文化对外开放,全面提高开放型文化产业化水平的重要机遇,是重庆文化产业积极走向世界的战略机遇,重庆文化发展需要利用这一契机,扩大重庆文化的影响力。重庆作为“一带一路”的重要节点,有着重要的战略地位,重庆可以通过渝新欧大通道辐射到中亚、欧洲,可以通过东盟大通道贯通东盟国家和南亚地区。重庆具有独特的人文、地貌、历史、产业、产品、节会展等文化资源,有着深厚文化底蕴和丰富旅游资源,同时重庆对外文化交流合作一直十分活跃,需要进一步实施重庆文化走出去战略,加强与沿线国家在文化旅游等方面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