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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结婚条件有哪些规定吗?

185 2024-09-21 17:01 admin   手机版

一、军人结婚条件有哪些规定吗?

(一)军人结婚年龄原则上按照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执行

但部队干部、战士和职工,应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关于晚婚的号召,不要过早地恋爱结婚。

(二)军队干部选择的配偶必须符合军队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干部建立恋爱关系后,要主动向党组织报告,由军队党组织和政治机关对干部的恋爱对象作必要的政治审查。

学员在校学习期间,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结婚。

(三)战士一律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

志愿兵原则上也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但个别回原籍找对象确有困难的孤儿、因公致残的人员,提出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时,可作为特殊情况处理,由军(独立师)以上政治机关审查批准。

战士在未服满现役期间不准结婚。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提出结婚,可准其利用探亲假期回原籍结婚。凡决定要复员的超期服役的战士,如提出复员前结婚,应尽量给予安排。

(四)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人员结婚

汉族军人要求与习惯上不同汉族通婚的少数民族公民通婚,一般应说服双方放弃此种婚姻;如双方态度坚决,在取得少数民族一方家长的赞同,并尊重和不违反少数民族婚姻习惯的情况下,也可以允许结婚。

(五)规定了结婚登记与审查的有关事项

军队营以下干部申请结婚,由团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团以上干部申请结婚,由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然后,由所在单位的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申请结婚,一般应由所在单位的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方可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有的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在探亲期间找到对象,申请结婚者,如来不及到原部队开证明时,可由当地县、市、市辖区人民武装部出具有关证明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介绍的军人结婚条件的相关规定,从上述内容来看,军人结婚主要就是年龄和配偶国籍问题,没有其他特别的规定,还是能够接受,只是若是要与军人离婚就很麻烦了。

二、中国军人条令条例规定军人军龄几年才能结婚?

现役军人如果符合结婚条件,无论军龄多长都可以结婚,一般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

当然,义务兵好像服役期间不能结婚的。

士官按规定不允许在驻地附近找对象,其他的好像没有具体要求。

三、军人结婚流程?

1、由军人向所属单位提交结婚申请表;

2、结婚申请经逐级审批同意后,政治部门向非军人单位发调函审查;

3、非军人单位审查情况返回部队,经部队审查合格后通知军人单位;

4、向军人单位递交申请结婚表(男女各一张);

5、男女双方进行婚前检查,并向军人单位提交体检表;

6、向政治部批查并经政治部门审查合格后,发给结婚介绍信;

7、男女双方本人持介绍信、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到民政局办理。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四、军人喝酒规定?

第一条 严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饮酒

第二条 严禁在值班、备勤中饮酒

第三条 严禁在执行危险救灾、反恐维稳、海外护航、安保警戒等重大任务期间宴请喝酒

第四条 严禁在会议、集训、培训、检查、调研等期间宴请喝酒

第五条 严禁在组织庆典成功、双拥共建、走访慰问、接待老干部等活动中宴请喝酒

第六条 严禁干部提升调动、转业交流、退休安置、士兵退役、协调家属就业和子女上学等时机宴请喝酒

第七条 严禁工作(操作)场所、集体宿舍和内部食堂喝酒

第八条 严禁领导干部相互宴请喝酒、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喝酒

第九条 严禁免职、离退休领导干部以谋取利益为目的的组织或者参与军地人员宴请喝酒

第十条 严禁接受地方慰问赠酒

第十一条 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酗酒

五、军人着装规定?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第六章军容风纪规定:

第一百零四条军人应当军容严整,遵守下列规定:

(一)着军服在室外应当戴军帽;戴大檐帽(卷檐帽)、作训帽时,帽檐前缘与眉同高;戴贝雷帽时,帽徽位于左眼上方,帽口下缘距眉约1.5厘米;戴冬帽时,护脑下缘距眉约1.5厘米;水兵帽稍向右倾,帽墙下缘距右眉约1.5厘米,距左眉约3厘米;军官大檐帽饰带应当并拢,并保持水平;士兵大檐帽风带不用时应当拉紧并保持水平;大檐帽(卷檐帽)、水兵帽松紧带不使用时,不得露于帽外;

(二)除授衔仪式、授枪仪式等重要活动和卫兵执勤外,着军服进入室内通常脱帽;因其他特殊情况不适宜脱帽时,由在场最高首长临时规定;

(三)着军服时应当穿军鞋;在实验室、重要洞库等特殊场所,可以统一穿具有防尘、防静电等功能的工作用鞋;不得赤脚穿鞋;

(四)着军服时应当按照规定扣好衣扣,不得挽袖(着作训服时除外),不得披衣、敞怀、卷裤腿;

(五)军服内着毛衣、绒衣、绒背心、棉衣时,下摆不得外露;着衬衣(内衣)时,下摆扎于裤内;

(六)军人非因公外出应当着便服;军级以上机关,院校、医院、科研和文艺、体育单位的军官、文职干部下班后通常着便服;女军人怀孕期间和给养员外出采购时,可以着便服;

(七)不得将军服外衣与便服外衣混穿;

(八)不得将摘下标志服饰的军服作便服穿着;

(九)不得着印有不文明图案、文字的便服;

(十)不得着仿制的军服。

六、军人(含双军人)结婚流程?

1、首先,你要确定你这场恋爱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而不是所谓的耍流氓。在你确定了就可以由军人一方向政治部门提交恋爱报告,介绍对方基本情况。请求组织上的批准。这份恋爱报告要比结婚报告提前半年。当然也有人会在日期上提前,组织上考虑到当事人一定的困难会帮助直接放入档案。

2、其次,经过一段时间的恋爱,真正的认识,理解,磨合。就可以再次向部队政治部门提交结婚申请。一般这个时间是恋爱报告上的时间半年以后。政治部门会在结婚申请通过后给你开出一张证明。这就是你从此和这个男人或这个女人过一辈子的凭据了。

3、最后,带着你的身份证、户口本、部队或单位开出的证明材料、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到军人一方驻地或配偶户口所在地的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她们会为你办理结婚证。从此有情人终成眷属。

资料扩展:

双军人结婚需要什么手续

(一)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作为归档材料;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结婚登记的依据。

(二)现役军人申请结婚时,应该慎重选择恋爱对象,对于军队干部配偶的条件,比一般公民严格,必须是历史清楚、思想进步、政治可靠、作风正派的无严重传染病的公民,同时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人员结婚。

(三)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四)对于营以下的干部结婚,必须申请团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团以上干部结婚,必须申请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然后由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证明,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七、军人医生结婚对联?

 上联:军民同谱凯旋曲 下联:夫妇共浇恩爱花

 上联:今夕交杯传蜜意 下联:来朝跃马竞风流

 上联:钢铁长城千里固 下联:丝萝佳偶百年春

 上联:结百年凤鸳伴侣 下联:偕一路戎马生涯

 上联:两骑戎马永携手 下联:一泓名刀总随身

 上联:荣耀门庭添凤彩 下联:英雄战士喜鸾鸣

八、军人结婚请帖文案?

1、日盼夜盼,结婚盼到。告别单身,不再烦恼。从今后,二人世界共同创造,小小家庭夫妻同欢笑。为了祝贺新的开始,特准备美酒佳肴,请各位亲朋好友做个见证。一定要到。

 

2、可爱的同学们,本人将于X月X日举行告别单身仪式,在这神圣的时刻,恭请大家出席,为我见证!

 

3、在国家有关政策的号召和鼓舞下,在社会各界的关注下,随着恋爱的不断发展,为了高举婚姻是爱情的归属的旗帜。打击认为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之反动份子。我等以身作则,奔赴前线战斗,周——月——号 在**酒店水到到渠成,请各位亲友携款前往,要求,概不赊账新郎**,新娘**宣。

 

九、军人驻地结婚问题?

如果你是一名战士,部队条令是禁止与驻地女青年谈恋爱结婚的。如果你是一名军官,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可以申请结婚,你25岁完全可以结婚。不过部队提倡晚婚晚育,一般要求28岁,应该不是硬性要求。

十、军人诉讼程序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包括军人离婚在内的民事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这里的“两审”,是指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其中第一审程序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大部分军人离婚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有着不同于一般民事案件的特别规定。

军人离婚诉讼程序规定有哪些

1、起诉的条件。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2、起诉方式和起诉内容。起诉方式包括书面和口头起诉两种,书面起诉的,应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口头起诉的,由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军人离婚案件的起诉状应记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3、诉讼费用。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对于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受理费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案件审理终结时,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负担。

军人离婚案件的受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不予受理的特殊情形包括: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后,一方反悔但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军人离婚案件同样适用上述规定。

审理军人离婚案件的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军人离婚案件大部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但有的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可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除此之外,审理军人离婚案件在程序适用上与其他民事案件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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